发布时间:2020-12-02浏览次数:次
各学院、各2020级本科生:
根据《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(2019年修订)》(附件1)文件精神,我校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已开始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.对象、范围与原则
1.面向对象:2020级本科生
2.学生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守校纪校规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。
3.学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并注册,具备学校学籍。
4..转专业在学校当年所招的本科专业中互转,其中文科、理科、工科专业以及师范、非师范专业均可互转,但艺术类、体育类招生的学生只能在本类专业中转专业。
5.学生在根据学校提供的转专业容量申请转专业。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仔细考虑,充分征求家长意见,谨慎选择转入专业。
6.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办理转专业:
(1)招生时确定为定向、委托培养和中外合作办学的(委托方同意变更专业的除外);(2)专升本学生;(3)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;(4)应予退学的;(5)无正当理由的。
二.转专业工作安排
1.温州大学2020-2021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容量、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和附件3。
2.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,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,申请理由不超过500字(申报流程见附件4),未按规定申请的,不得补报。如有疑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发送咨询邮件至1324778310@qq.com。
3. 申请结束后,学校公布学生转专业申请情况汇总表,学生、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核对信息。转专业申请表(网上填写申请后,自行下载打印)附学院出具盖章成绩单于2021年2月28日—3月1日期间上交转入学院,进行资格审核。
5.需考核的专业于2021/2022学年第2学期第1周内组织转专业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公布。
4.学生可于2021/2022学年第2学期第2周内至意向转入学院办理跟班试听手续,并在原学院办理请假手续。
6.拟转专业学生试听结束后确因不适应拟转入专业学习的,可至教务处教务科申请撤销转专业,撤销后的名额,候补学生可依次递补。
三.特别提示
1.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,谨慎选择转入专业;转专业名单确定发文后,不得退转或更改。
2.请各学院务必将转专业申请有关事宜通知2020级学生,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流程,逾期不予受理。(以上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可能会因各学院考核进度发生变化,请相关学生务必及时关注最新通知!)
各学院联系方式汇总  | 
  |||
序号  | 
   学院/部门  | 
   办公地点  | 
   办公室长号  | 
  
1  | 
   商学院  | 
   北-商学楼A-204  | 
   86680957  | 
  
2  | 
   法学院  | 
   北-2-219  | 
   86680978  | 
  
3  | 
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| 
   北-行政楼-221  | 
   86595083  | 
  
4  | 
   教育学院(教师教育学院)  | 
   南-9A-408  | 
   86680720  | 
  
5  | 
   体育学院  | 
   北-行政楼-213  | 
   86680929  | 
  
6  | 
   人文学院  | 
   北-1-209  | 
   86680915  | 
  
7  | 
   外国语学院  | 
   北-外语楼-209  | 
   86680923  | 
  
8  | 
   数理学院  | 
   南-3B-419  | 
   86689095  | 
  
9  | 
 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| 
   南-11B-204  | 
   86689302  | 
  
10  | 
 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| 
   南-10B-210  | 
   86689081  | 
  
11  | 
   机电学院  | 
   南-6C-305  | 
   86689166  | 
  
12  | 
 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| 
   南-1A-523  | 
   86689521  | 
  
13  | 
   beat365在线唯一官网  | 
   南-5B-308  | 
   86599309  | 
  
14  | 
   建筑工程学院  | 
   南-7A-202  | 
   86599378  | 
  
15  | 
   音乐学院  | 
   北-音乐楼-310  | 
   86689759  | 
  
16  | 
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| 
   南-2B-207  | 
   86689195  | 
  
温州大学
2020年12月2日